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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市场销售规范,药品市场销售规范最新版

发布时间:2024-04-27 22:43:27 药品销售 0次 作者:医药资讯网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药品市场销售规范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药品市场销售规范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为什么某些药店让没有资质的人员卖药他们懂什么?

题主的这个问题问的好,这种情况好像哪里都有。

药品市场销售规范,药品市场销售规范最新版

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各种病也都光临每个人的身上,因此,药店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。

一开始经营药店的也就老板或老板娘,随着生意的扩大,自己已很难应付,这样,也就出现雇佣卖药的了。

城里的药店售药的人员可能都懂医学,或者对医药方面有经验,而农村的药店就不同了,她们大多是没事儿干的农村家庭主妇,最起码都有文化,可对医药知识都不是很懂,你去买药的话,她们一般都给你推荐那些贵重的药。

也许因为我家病人多吧,父母都有病,我也有病,而且病种很多,所谓久病成医,在我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,有很多的时候,我问某些药品的作用,她们都不知道,还没我懂得多。

有些卖药的时间长了,也渐渐的掌握了一些知识,对顾客问的一些医药知识也能回答的差不多。其实,谁买药心里都有数,有什么病,买什么药,去药店主要是进行交易,买什么药,多少钱,大多的时候,卖药的只负责拿药而已,收款差不多都是老板或老板娘。

所以,卖药的懂不懂医药知识也没人去计较了,因为都知道,她们也只是个打工的而已。

真正有资质的从业人员嫌药店工资低,没发展,所以药店也聘不来,只能用一些社会非专业人士卖药,不具备专业知识和从业人员的素养,给顾客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,现在药品销售行业真的常不规范。


药店,类似于商店,个人觉得,属于商业行为。真正生病了,还是去医院或者门诊,听取医生的建议,比较合适。药店的服务员,有些会为了所谓的提成,给您推荐一堆药,不仅解决不了病情,有可能还会出现加重,或者持续的不见好。术业有专攻,普通的小病,还是去医院听取专家的建议吧。至于类似于现在的肺炎一类的大病,听国家的,应该没错[捂脸][捂脸]但愿没错!反正我针对这个疫情,我仅关注钟南山教授的观点。其余的,仅供参考。

社会药店乃至于医院药房,其工作人员皆不具有行医的资格,其管理上药房受药监部门管理,而行医则是卫生部门管理的。

指导意见:

根据上述分析,应该可以明确社会药店人员是不具有行医的资格的,社会药店目前存在的坐堂医生则应理解为用药咨询或指导更为合适,且不具有处方权,是不能开具医生处方的。

医院和药店,醒目位置都标示“药品售出,概不退换”,这个“霸王”条款合理吗?

看到这个标题很无语,药是特殊商品,它对储藏、卫生有着严格的要求,更何况现在为了药品的安全都是电脑管理,购销需要实时上传上报。当你把药品拿回去的过程中,有可能会对药品产生不确定性因素。

如果你买回去随便可以退的话,会对后来买该药的人不负责任。所以药品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“药品是特殊商品,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概不退换”这是为了人们的用药安全而不是霸王条款。

这个不是霸王条款,而是有明文规定的。

实际上,按照规定,具体的内容是,食品和药品属于特殊商品,不能退换。

实际上,也不是不能退,不过,前提是这个东西有质量问题,比如有的药品,在包装的过程中,包装有遗漏。比如以前就有这种情况,顾客买了一盒药,结果里面有一粒应该有胶囊的地方,是空的,不过,包装却是完好的。这种情况退是完全没问题的。而且,药店也要退回厂家。

还有一种,就是变质过期的药品或食品,不过,这种情况涉及到其他的情况了,比如售假售劣的问题。这个举报的话,不仅要退你款,还要处罚这家店。

如果商品完全没有问题,是由于你个人原因不想吃,这个是完全有理由不退不换的。

药店卖快要过期的药违规吗?

药店只要没有到过期的日期,一般是没有关系的,但卖之前要和顾客说好,日期快要到了,顾客在买的时候也要谨慎,因为入口的药品,有很多过敏或者副作用,所以要看生产日期和说明书,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,如果店员违心售卖过期的药品,这样是不道德的,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将销售过期药品定性为“销售劣药”,对此,消费者可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当地医药监督管理部门申诉,让药店赔偿,严重后果者可以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。

不违规,但违心!店员还是有必要提醒消费者,在保质期前合理安排使用。有些药品特别是生物药品,由于原料的集中采购,产品的生产日期就是原料药的生产日期,因此这个产品刚出厂日期就不新。采购遇到这种状况也特别难受,不进有顾客找着要,进了怕失效,怕声誉受损。还好现在的大卖场都有严格的监管系统,你基本不会买到近效期品种的!

快过期的药说明还在保质期内,这样就不算违规。

那么药店做那些事情是违规的呢?

无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、无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、销售假药、销售劣药、药品价格违规、医保卡刷卡违规均可向相关部门举报。

什么叫违规药?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规定: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、销售劣药。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,为劣药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,按劣药论处: (一)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; (二)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; (三)超过有效期的; (四)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; (五)擅自添加着色剂、防腐剂、香料、矫味剂及辅料的; (六)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。

快过期的药效果怎么样?

为了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真实有效,药品的存放应能保证存贮条件。首先应注意药品的保管条件,避免高温、光照和潮湿。许多药品说明书中有“密封,阴凉处保存”的字样,密封的含义是隔绝空气,避免药品氧化,也避免潮湿空气的进入,造成药物潮解。阴凉处是指不高于20℃的环境中,如果是“冷处”,就应在2℃~10℃环境中,一般冰箱的冷藏室可以满足要求。但是并不是温度越低越好,许多液体制剂就不宜冰冻,而且像胰岛素等一些自用注射液更不能冰冻。药品的变质是不可逆的,例如生物制品,多数需要冷藏,如果在高温环境中存放一段时间后再冷藏,也无法弥补前一段的损失,所以,药品保存条件应均衡始终。

因此,遇到快过期的药,可以通过服用的天数、药品贮藏环境等方面考虑,如果如果在保质期内可以吃完,则没问题,如果吃的时间较长,则可以要求更换。如果真的觉得药效有差别,也可以要求更换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品市场销售规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药品市场销售规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