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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包装底限制作,药品包装规定

发布时间:2024-04-26 01:00:44 药品包装 0次 作者:医药资讯网
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药品包装底限制作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药品包装底限制作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
怎样制作药品标签?

1.药品的标签是指---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,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。药品内标签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,外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。

药品包装底限制作,药品包装规定

2.药品的内标签应当包含药品通用名称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规格、用法用量、生产日期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、生产企业等内容。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,至少应当标注药品通用名称、规格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等内容。

3.药品外标签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、成份、性状、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规格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、贮藏、生产日期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、批准文号、生产企业等内容。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、用法用量、不良反应、禁忌、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,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“详见说明书”字样。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,应当在标签的醒目位置注明。

4.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、月、日的顺序标注,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,月、日用两位数表示。其具体标注格式为“有效期至XXXX 年XX 月”或者“有效期至XXXX 年XX 月XX 日”;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“有效期至XXXX.XX.”或者“有效期至XXXX/XX/XX”等。

拆零药品的要求是什么?

药店拆零销售药品应按GSP以下这些条款的要求进行管理:

第135条,建立拆零药品管理制度。

第138条,制订拆零药品销售的操作规程。

第145条,要配备拆零药品的调配工具,包装用品。

第161条,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。

第162条,应当定期对陈列、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,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、近效期、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。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当及时撤柜,停止销售,由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,并保留相关记录。

第169条, 药品拆零销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
  (一)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;

药包材有效期的规定?


1.药包材注册证有效期为五年:药品包装用材料、容器。《药品法》规定: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,必须符合药用要求,符合保障人体健康、安全的标准,并由药监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,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。

药品包装材料有哪些种类啊?有什么特点吗?

一、塑料塑料具有包装牢固、容易封口、色泽鲜艳、透明美观、重量轻、携带方便、价格低廉等优点。缺点是塑料透气透光、易吸附等,以上缺点会加速药品氧化变质的速度,使药品变质,为患者用药留下安全隐患。

二、玻璃玻璃这种药品包装材料的优点是透明、易密封、防潮和化学性质比较稳定,缺点则是较重、易碎,会因受到水溶液的侵蚀而释放出碱性物质和不溶性脱片。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,药典规定安瓿、大输液瓶必须使用硬质中性玻璃,在盛装遇光易变质的药品时,应选用棕色玻璃制成的容器。

三、金属常用的是黑铁皮、镀锌铁皮、马口铁、铝箔等。耐压、密封性能好是金属包装的优点,缺点就是成本相对较高。济南普创机电提醒各位,药品的包装是十分重要的,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。
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药品包装底限制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药品包装底限制作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